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2 月21日
附件1:广西长科9万吨年工程树脂黑色母粒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3.0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2.3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