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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丽水市浙南山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二期(庆元县)作业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1126256200010000066-浙大采招e2026051号
项目名称:丽水市浙南山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二期(庆元县)作业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
(5)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
②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4)项;
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6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庆元开标室二4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
(2)联系邮箱:857344410@qq.com。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庆元县云鹤路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勇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6218509
质疑联系人:杨平昆
质疑联系方式:0578-6011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波军、陈龙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51491/15869248566
质疑联系人:杜益龙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5149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庆元县财政局
地 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
传 真:
联 系 人:姚伟波
监督投诉电话:0578-6019125
331126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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