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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九龙监狱中心食堂生活物资(干副类)采购(cqs26c00235)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6-03-16阅读:98

九龙监狱中心食堂生活物资(干副类)采购(cqs26c00235)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3月16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九龙监狱中心食堂生活物资(干副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3月2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6c00235

项目名称:九龙监狱中心食堂生活物资(干副类)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数量单位服务要求
九龙监狱中心食堂生活物资(干副类)采购100%1(一)货物分批次配送,每次所需干货、副食及调料的品种及数量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二)按照预定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时间每天按时配送至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配送到位。由采购人验收人员组织现场复称、验收后入库。所有配送食材由供应商自行留样以备抽检。(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四)产品有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单一制品可免除)、净含量、制造商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无外包装的必须保证产品干净卫生、无杂质、无虫蛀现象,保证商品干鲜,确保质量。(五)产品不得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有害物质。(六)产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七)产品不得掺假、掺杂、伪造。(八)产品包装均为塑料或纸质包装,外壳不能使用玻璃、陶瓷、金属等包装。(九)产品剩余保质期不低于生产保质期的50%(保质期低于12个月的,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70%)。(十)杜绝三无产品和临期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3月17日 至 2026年3月1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2026年03月17日至2026年03月19日。

2.报名方式:供应商将《谈判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933731547@qq.com(邮箱)。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此费由供应商在报名时缴纳,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3月20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3月20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五、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26年3月20日 10:00

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九龙监狱

采购经办人:艾老师

采购人电话:1580807000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高新区走马镇金马路2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麦迪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申

代理机构电话:67631626 1783056594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海尔路金科廊桥水岸4号附46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申

项目联系人电话:67631626 17830565948

九、附件

九龙监狱中心食堂生活物资(干副类)采购(定稿)3.16.doc

九龙监狱中心食堂生活物资(干副类)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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