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依科聚合物有限公司二厂三次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依科聚合物有限公司二厂三次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桥头第四工业区一路2号
建设内容:东莞依科聚合物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桥头第四工业区一路2号。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26145m2,建筑面积41689.9m2,年加工生产聚氨酯海锦1895吨。于2026年02月28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审批文号:东环建〔2026〕636号)。
竣工时间:项目于2026年03月18日竣工。
联系人:肖小姐
联系电话:1375138577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东莞依科聚合物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