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吉林省大鹤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零散气20万方/日lng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吉林省大鹤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零散气20万方/日lng项目
建设地点:白城市镇赉县五棵树镇三门召村
建设单位:吉林省大鹤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1吉林省大鹤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零散气20万方日lng项目.pdf853.5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