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泰兴膜芯科技有限公司海水淡化膜元件研发生产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水淡化膜元件研发生产项目(一阶段)
建设单位∶泰兴膜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兴市高新区文昌东路南侧、京沪高速东侧
公示起止日期:2026年04月03至2026年05月0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周总;联系电话:158****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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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泰兴膜芯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doc3.6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