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毕节市合旺煤业有限公司“毕节市合旺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转运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毕节市合旺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转运场项目
地 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梨树镇甘河村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梨树镇甘河村,租赁毕节市聚鑫节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场地建设一座煤炭转运场,总投资200万元,总占地面积8600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原煤堆放区、破碎筛分区、精煤堆放区、办公楼、门卫室、地磅、洗车台和其他辅助区域。项目购置破碎筛分设备一套,建设30万吨/年的煤炭转运场。2025年11月21日,毕节市生态环境局以毕环表复〔2025〕295号文对该报告表予以批复。本次验收范围为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
建设单位:毕节市合旺煤业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4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冷文贵
联系电话:13984798333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1-毕节市合旺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转运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556.7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5-毕节市合旺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转运场项目验收意见.pdf144.8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