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灾后重建(扩建)住院综合楼及医疗业务辅助用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灾后重建(扩建)住院综合楼及医疗业务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9日-2026年5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7761360691
附件1:灾后重建(扩建)住院综合楼及医疗业务辅助用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公示本).pdf1.7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验收意见.pdf289.2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