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如皋市协和印染有限公司新增生物质热解气锅炉(备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增生物质热解气锅炉(备用)项目
建设单位:如皋市协和印染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2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陈东琴
联系方式:15106277703
附件1:2、协和验收报告表.docx6.6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