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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市公安局鲁甸茨院基地维修项目(EPC)招标公告
时间:2026-04-30阅读: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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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公安局鲁甸茨院基地维修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昭通市公安局鲁甸茨院基地维修项目c4e4de34-97f5-44aa-83cf-8501a1bbafe6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c4e4de34-97f5-44aa-83cf-8501a1bbafe6
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为9382.94平方米,维修范围包括基地内1#、7#、10#、11#、12#共5栋建筑。包含屋顶防水维修、室内装饰装修维修、外墙维修、外门窗及幕墙维修、雨棚维修,配套电气工程维修、给排水工程维修、室外工程维修。c4e4de34-97f5-44aa-83cf-8501a1bbafe6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4-30 16: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鲁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0-3013999
备注: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开评标,公告完整内容详见附件信息。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昭通市公安局经办人:李昕
办公电话:1363883998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汶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姚雨林
办公电话:15368705528移动电话:1536870552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600202600101001001
标段名称:昭通市公安局鲁甸茨院基地维修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5-1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5-21 09:00
开标地点:(鲁甸)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303.2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设计的审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2.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及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招标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相关手续,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施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昭通市鲁甸县茨院乡板板房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包含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且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充足的资金、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1.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 3.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
业绩要求:本项目不作要求。
其他: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须提供情况说明)。 2.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2021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云南)”失信惩戒对象(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的函》,自2025年10月13日起,凡参与昭通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的企业,无需再通过邮件或其他任何方式申请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各投标企业实名登录“信用中国(云南)”、云南政务服务网站,免费查询下载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开具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投标人将专项信用报告编制进入投标文件即可)。外省企业可以直接在“信用中国(XX省)”上查询下载专项信用报告来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XX省是指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书(设计、施工企业分别提供)。 6.投标人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由施工单位提供)。 7.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公司证照、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对投标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进行核实,若发现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或有问题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公告.doc2026-04-30 02:05:06
2公告.pdf2026-04-30 0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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