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汕头市轩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化妆品包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汕头市轩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化妆品包材生产项目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月浦街道龙洲路12号
建设单位:汕头市轩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检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0754-86553382 邮箱:gdng123@163.com
附件1:2、汕头市轩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化妆品包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稿).pdf2.0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1、汕头市轩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化妆品包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pdf18.0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