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张公岭金银铅锌矿井下水处理站新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龙水尾矿库废水处理站
项目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南乡镇江坪村龙水
建设单位:贺州市金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龙水尾矿库废水处理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05.07-2026.06.03(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8978467115
附件1:金琪矿业龙水尾矿库验收意见.pdf2.4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公示稿】龙水尾矿库废水处理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docx10.0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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