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当雄县纳木湖乡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当雄县纳木湖乡加油站
建设单位:西藏净康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0日至2026年06月05日(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凌工
联系电话:18983244770
附件1:当雄县纳木措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62.3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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