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琳朗五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琳朗五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验收
建设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兴发南路西四街2号2号楼
建设单位:东莞市琳朗五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琳朗五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兴发南路西四街2号2号楼(地理坐标:北纬22°45'56.320",东经113°45'56.240"),占地面积1300m2,建筑面积3400m2,项目主要从事五金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五金制品800吨。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占地面积1300m2,建筑面积2900m2,年加工生产五金制品690吨。
公示时间: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6月12日(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木顺
联系电话:1501915706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琳朗--一期自主验收报告表.pdf22.7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琳朗-一期验收意见.pdf198.6 kb, 下载次数1
附件3:琳朗-三同时登记表.pdf87.9 k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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