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6年5月16日将《万宁市山根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6年6月12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项目名称:万宁市山根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万宁市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万宁市山根镇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环保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公司,或者本公示页面提出异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万宁市污水处理厂竣工环保验收意见.pdf1.7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20260509山根镇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报告(公示稿).pdf35.5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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