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510-440205-04-01-29368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曲江区第四批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曲江区第四批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乌石镇展如村)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曲江区第四批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乌石镇展如村)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展如村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100%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施工。 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1224.40万元。 | |||
| 招标内容 | 在乌石镇展如村开展雨污管网建设、道路硬底化、垃圾收集点提升、“四小园”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以及部分农房风貌提升、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最终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工期 | 本招标项目招标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在开标前7天另行发布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网站。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单一独立法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都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 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4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韶关市曲江区农业农村局为本招标项目监督单位2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人民政府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3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中启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的工程设计单位5广州信必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6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7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 ﹞52 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5月19日16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10日10时30分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10日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6月10日10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江分中心 办公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一楼,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
| 发布公告媒介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 招标人 | 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委(253省道东) | |
| 招标人联系人 | 罗工 | 联系电话 | 0751-691080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68号韶关市辉越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科研服务楼A422办公室(仅限于用作办公室使用)(武江分公司)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段工 | 联系电话 | 0751-8989515 | |
| 招标监督机构 | 韶关市曲江区农业农村局 | 联系电话 | 0751-6666721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招标人(盖章):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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