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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国重汽集团莱芜二期试验室配套隔声降噪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6-05-19阅读:125

信息来源: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综合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使用需求,对莱芜二期试验室配套隔声降噪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重汽集团莱芜二期试验室配套隔声降噪系统项目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试验室隔声降噪设施
5、预算金额:600.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拟标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且经营范围满足招标人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名单,且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不存在不良记录;

(4)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与本项目有关的违法及重大违规情况;

(6)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招标人处《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

(7)公司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核心产品的设计、加工制作能力,不接受仅具备系统集成能力的单位投标;

(8)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招标文件所有设备、专业技术等要求的能力;

(9)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等的相应资质;

(11)投标人须负责提供合理的便于运输的包装物,并承担相关费用;

(12)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13)拟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14)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单位;

(1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5-23 17:00:0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重汽科技大厦8#试验室308会议室,领取前请联系商务联系人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线下
2、递交截止时间:2026-05-29 09:30:00
3、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重汽科技大厦8#试验室308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6-05-29 09:30:00
2、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重汽科技大厦8#试验室308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重汽科技大厦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17860606592
九、其他说明
招标公告请在中国重汽官网下载。供应商或投标人需在山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进行注册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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