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结论
本项目从投入到运营的全过程,基本能够做到执行环保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和其他一些环境保护要求,在项目建设期间和运行期间未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噪声排放可达到排放标准,废水均不外排,项目的固废处置以及环保管理均满足环保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小,建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建议
(1)加强对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2)加强环境监管,严格执行环评文件的环境监测计划。
(3)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建档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做到定职定责、专人专管、有据可查和从容解决,提高管理人员的环境管理素质。
(4)危废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处理,并做好危废转运管理,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附件1:尼玛县佳纳朗采砂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版.pdf14.3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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