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绿春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6-J1-01081-SYZB-0026
项目名称:绿春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绿春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辆
简要规格描述:绿春县公安局采购公务用车,采购插电式混合动力SUV公务用车2辆,具体要求及内容以本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完成车辆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本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1)当供应商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条规定情形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方可在评审时价格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和本国产品政策。
(2)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在报价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不得重复享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对本国产品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当供应商所投产品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多种产品,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达到80%,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不享受本国产品政策。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7日至2026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者,可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并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响应资格。
★数字证书(CA)申领方式详见附件:《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标注意事项》。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6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一行路15号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1
六、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谈判保证金: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本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邀请采用公告方式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以采购文件第二章为准。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谈判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
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
7.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防止串通谈判的情形发生,防范可能产生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开标评审流程: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谈判文件、进行谈判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的情形。其他串通谈判情形,评审小组将依据电子交易平台智能巡检异常信息据实判定。
注:
⑴“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⑵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或在提交时间内未按指定网址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保证金除外。
⑶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绿春县公安局
地 址:绿春县大兴街52号
联系方式:13987336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开远市一行路15号
联系方式:18987388940、18687355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金花、袁夕雅 、范仕荣
电 话:18987388940、18687355115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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