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河北原露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甲醛及配套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材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北原露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甲醛及配套生产项目二期工程
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盐化工园区纬二路三号
建设单位:河北原露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次为二期工程。二期工程环评建设内容为建设2#甲醛车间、多聚甲醛车间;环评建设规模为年产甲醛20万吨,年产多聚甲醛3万吨。实际建设过程中多聚甲醛车间因市场原因不再建设。因此,二期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为建设2#甲醛车间,实际建设规模为年产甲醛20万吨。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3日至2026年7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315851957
附件1:原露化工二期验收报告-2026.pdf2.9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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