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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向家坝电厂向家坝电站仓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时间:2026-06-22阅读:1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的决定及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向家坝电厂向家坝电站仓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向家坝电站仓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向家坝水电站坝区

4、建设内容及规模: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产品年周转量为50t/a,危险废物仓库储存废物年周转量为37t/a,压缩气体仓库320瓶/a。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项目名称:向家坝电站仓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向家坝电厂

3.建设单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向家坝水电站坝区

4.联系人:孙老师

5.电话:028-87366566

三、验收报告表编制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四川省川冶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蔡桥街道中铁西城2栋

3.联系人:邓工

4.电话:028-87366566

四、验收调查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水和噪声环保措施调查及监测;(2)固废处置措施检查;(3)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向家坝电站仓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遵循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审批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从验收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结果来看,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基本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验收组认为“向家坝电站仓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按照意见完善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见附件1、验收意见见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见附件3),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附件1: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pdf1.8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1、向家坝电站仓储设置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pdf661.6 kb, 下载次数0

附件3:2、向家坝电站仓储设置改造建设项目专家意见.pdf1.6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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