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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江城县康平镇勐康村上下石门坎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6-06-22阅读: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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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康平镇勐康村上下石门坎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江城县康平镇勐康村上下石门坎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7f8f4975-2248-4588-bfa4-bc1c7501700e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7f8f4975-2248-4588-bfa4-bc1c7501700e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合计17674.99平方米(约26.51亩),建筑面积占地7056平方米7f8f4975-2248-4588-bfa4-bc1c7501700e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江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6-22 1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江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9-3721012
备注:1.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6月22日18时00分至2026年6月29日18时00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入后切换至普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普洱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 2.请各投标人在该项目未开标之前密切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如该项目需发布更正(澄清)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各投标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康平镇人民政府经办人:罗宏扬
办公电话:18850318480
招标代理机构:世纳普洱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周鑫
经办人:李元鑫
办公电话:08793729968移动电话:1831391617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800202600175001001
标段名称:江城县康平镇勐康村上下石门坎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6-29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7-16 08:30
开标地点:江城开标室2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663.3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含3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设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经理资格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同时为本项目总协调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具有有效社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2.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 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社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设计负责人资格 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社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其他:1.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等任务。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信誉良好,近1年内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未曾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提供承诺或说明,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投标资格。(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2.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2.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书);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书);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书)。 3.联合体投标 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含3家)。 3.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就本次招标项目进行同时投标; 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承诺书必须真实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查询,一旦查出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行为,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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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公告.pdf2026-06-22 11: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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