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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镇康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6-06-23阅读: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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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镇康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EPC总承包8663deaf-8954-4cb1-9ae9-f5b2e240412b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8663deaf-8954-4cb1-9ae9-f5b2e240412b
建设规模:一是更新改造 DN63-DN160mm 燃气管道 4.575 公里;二是更新改造 DN300-DN1600mm、DN2000mm、2*1.5m、2*2m 市政雨水管涵7.707 公里;三是更新改造 DN300-DN1000mm 排水管网 7.411 公里;四是更新改造 DN150-DN450mm 给水管网7.319 公里;五是安装智能感知设备传感器 366 个,把数据接入物联网管理平台,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最终以招标人委托及实际建设内容为准。项目估算总投资 9100.97万元,本次招标规模约为:7313.97万元(建安费:6676.22万元,设计费:135.68万元,信息化工程费502.07万元)。8663deaf-8954-4cb1-9ae9-f5b2e240412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6-23 1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83-2157203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23日18时00分至2026年6月 29 日23时59分,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人:李洪
办公电话:1831418292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朝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沈朝举
经办人:沈朝举
办公电话:13578306268移动电话:1357830626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900202600176001001
标段名称:镇康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6-2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7-15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厅1(市本级)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7313.9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一是更新改造 DN63-DN160mm 燃气管道 4.575 公里;二是更新改造 DN300-DN1600mm、DN2000mm、2*1.5m、2*2m 市政雨水管涵7.707 公里;三是更新改造 DN300-DN1000mm 排水管网 7.411 公里;四是更新改造 DN150-DN450mm 给水管网7.319 公里;五是安装智能感知设备传感器 366 个,把数据接入物联网管理平台,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最终以招标人委托及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镇康县南伞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三家,但联合体必须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不同联合体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详见招标文件)
资质要求: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从事本项目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施工能力。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由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 GB1 级)(或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 GB1)),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由施工单位提供)。(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施工项目经理是退休人员但未满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若为联合体,由施工单位提供)。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如技术负责人是退休人员但未满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若为联合体,由施工单位提供)。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如设计负责人是退休人员但未满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若为联合体,由设计单位提供)。 信息化工程负责人:具备计算机技术或软件专业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拟派本项目信息化工程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如信息化工程负责人是退休人员但未满 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若为联合体,由负责信息化工程单位提供)。 注:(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信息化工程负责人不允许做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可做更换)。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项目(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本工程拟派施工管理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标准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予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
其他:(一)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从事本项目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施工能力。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由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 GB1 级)(或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 GB1)),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由施工单位提供)。 (二)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当财务状况良好,具备(2022年至2025年任意一年)有效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2026年后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即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三)人员要求: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施工项目经理是退休人员但未满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若为联合体,由施工单位提供)。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如技术负责人是退休人员但未满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若为联合体,由施工单位提供)。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如设计负责人是退休人员但未满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若为联合体,由设计单位提供)。 信息化工程负责人:具备计算机技术或软件专业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拟派本项目信息化工程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如信息化工程负责人是退休人员但未满 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若为联合体,由负责信息化工程单位提供)。 注:(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信息化工程负责人不允许做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可做更换)。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项目(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本工程拟派施工管理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标准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予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四)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需查询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投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工资支付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对农民工工资进行专户管理按时支付的承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五)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三家,但联合体必须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不同联合体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3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07-15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pdf2026-06-23 09: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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