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总代)企业: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3年第101号)》要求,及广东省发布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布部分中选超声刀头产品注册证类别调整信息变更结果的通知(第三批)》内容,本市医保招采子系统内所有涉及注册证变更的中选超声刀头产品拟暂停采购资格,现对相关产品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向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提出申诉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4日。
受理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1楼服务科
联系电话:021-31773244、021-31773255、021-31773266
附件:拟暂停采购中选超声刀头产品清单(第二批)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