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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港澳医疗机构集聚发展办法(修订)》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审核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6-08-24阅读:3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港澳医疗机构集聚发展办法(修订)》(深前海规〔2026〕2号)规定及申报指南,我局已完成年度支持港澳医疗机构集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线上受理及审核工作。

经审核,拟对深圳前海森港口腔医院、深圳际禾口腔门诊部、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未来科技城社区健康服务站3家医疗机构的6项扶持申请审核通过,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至8月2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邮箱:niuyl@qh.sz.gov.cn

联系电话:18370091167

附件:《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港澳医疗机构集聚发展办法(修订)》专项资金拟扶持名单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6年8月21日

附件:《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港澳医疗机构集聚发展办法(修订)》专项资金拟扶持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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