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浏阳市润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浏阳市润霆烟花贸易有限公司)拟在文家市镇沙溪村3号地块(原浏阳市文家市镇双梅花炮厂,2017年退出企业)用地范围内建设仓库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954平方米,库区面积为6411m2,核定药量为67000kg。仓库区设计有办公楼、门卫、6栋1.3级成品库,4栋1.1级成品库,同时配套设计有辅助用房:泵房、消防器材室、消防水池、无药样品间、厕所。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从事烟花爆竹成品的经营与存储,厂区已取得由浏阳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湘)pf[2023]02650号),有效期至2026年07月27日,经营许可范围为:爆竹类(c级)、烟花类(a级、b级、c级、d级)储存、经营批发。
二、项目营运期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和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属于仓储类项目,不涉及工艺排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库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人工清捞至收集桶用于场内绿化施肥。
(2)废气
本项目属于仓储类项目,不进行任何烟花爆竹的生产性活动,也不存储烟花爆竹的原材料,仓库存储过程无生产性废气产生。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装卸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为减轻运输车辆行驶产生噪声以及装卸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建设方应加强管理,进出车辆禁止鸣笛,工作人员装卸时禁止吆喝,轻拿轻放;对运输车辆进行有效引导,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刹车和启动造成的偶发噪声;禁止超龄、超载、噪声不达标的车辆进入库区,采取绿化措施等,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场区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烟花爆竹在收发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企业、库区过期或者损坏的烟花爆竹由生产厂家负责回收、处理并在各生产厂家的余(废)药销毁场进行销毁,项目不设置危废暂存间。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方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浏阳市润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文家市镇沙溪村
联 系 人:周总
联系电话:138749446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沙川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行政中心环府路东紫门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31-83615720
电子邮箱:130988099@qq.com
发布单位:浏阳市润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
202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