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412-440233-04-01-38529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丰县中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一期)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丰县中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新丰县中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 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东风路1号 | ||
| 资金来源 | 由上级资金和县统筹安排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上级资金和县统筹安排解决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增加消防系统、新建院区专用应急发电机房及配套电力覆盖工程,以及住院部一号楼配电系统整体更新与智能化改造等。 | ||
| 招标内容 | 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施工 | ||
| 工期 | 本招标项目招标工期为60个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公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资质要求 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2.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2.1.3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2.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2资质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2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2.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1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2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①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②施工资质:消防设施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 2.3相关人员要求 2.3.1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3.3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4 .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新丰县中医院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2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中恒和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4深圳德普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5广东建工审图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单位6广东中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7广东粤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8新丰县卫生健康局为本招标项目的行政主管单位9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 5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3日18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28日10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28日10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 韶关市)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开标时间 | 2026年7月28日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53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
| 发布公告媒介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 招标人 | 新丰县中医院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新南路91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谭工 | 联系电话 | 13600214409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 联系地址 | 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号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A栋2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13570797877 |
| 招标监督机构 |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1-692102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人:新丰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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