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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石油小学学生座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6-08-26阅读:111

项目概况

学生座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GL2026-ZB017

项目名称:学生座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8,6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石油小学学生座椅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6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8,62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办公用品学生座椅采购1(批)详见采购文件298,62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石油小学学生座椅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石油小学学生座椅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须附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报备生成的全国统一验证码(二维码形式)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3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8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7日至2026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0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持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2.6《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3.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金台区石油小学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2号

联系方式:15209173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

联系方式:150917042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静

电话:15091704259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6日

相关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核准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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