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

当前位置:首页 > 交易项目 > 工程招标

阜宁经开区串场河两侧低碳园区绿色能源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6-06-10阅读:45

一、招标条件

阜宁经开区串场河两侧低碳园区绿色能源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阜宁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宏之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阜宁经济开发区境内;

2. 建设规模:在阜宁县经开区串场河两侧低碳园区实施绿色能源设施建设,利用园区 19 家企业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涉及总建筑面积约 66.65 万㎡,总装机容量约 80MW;规划安装 38 组 1MW/2MWh 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建成后储能系统总安装规模约 38MW/76MWh;

3. 合同估算价:31205.18 万元;

4. 工期:365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2. 凡未在江苏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省外 (含中央驻陕企业)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标活动,资质、人员、业绩以网查为准。

3. 在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家投标企业只可参加一个标段的报名。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6 月 10 日至 2026 年 6 月 16 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6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网上递交;纸质版文件现场提交;

4. 开标时间:2026 年 7 月 7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

七、其他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 — 电子标:投标文件为 SXT 格式,必须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江苏宏之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沟墩镇中心东路 17 号406

邮编:2244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127364803

2026 年 6 月 10 日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c)2008-2025 全国招投标资源交易平台-0301766811-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支持的CA厂商:北京数字认证BJCA:400-998-2981—新点标证通:400-998-0000—联通CA400-012-6067—天威诚信CA:400-666-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