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建设单位组织鲁海丰集团薛家岛突堤码头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通过自行验收,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鲁海丰集团薛家岛突堤码头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鲁海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8kd4puktli_-plkldu4bg 提取码:qg09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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