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泰源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东莞市泰源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建设概况
- 选址: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窑山盈和一街8号2号楼101室,租用一栋4层厂房的1f作为生产车间、仓库及办公室,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均为1000平方米。
- 生产规模:配备油压机25台、火花机4台、线切割机5台、磨床2台、车床2台、冲床19台、抛光除尘一体机1台、回火炉1台等设备,年消耗不锈钢板43.2吨、切削液0.18吨、火花机油0.27吨、包装材料0.9吨,年产不锈钢手表外壳60万个。
2. 环保审批历程
- 项目于2024年07月委托东莞市蓝源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8月19日获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东环建【2024】3547号),2025年7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排污登记编号:91441900maddy5h0xm001x。
3. 投资情况
- 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比6%)。
二、 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地点、面积、规模、工艺流程、生产设备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一致。
三、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效果
(一) 废水治理
1. 生活污水
- 年排放量108吨,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codcr浓度262mg/l、氨氮20.7mg/l,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管网(详见验收监测报告:yqh250728004)。
2. 生产废水
- 回火工序冷却水、水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零排放;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渠排入市政管网。
(二) 废气治理
1. 有组织排放
-抛光工序颗粒物通过“设备自带的喷淋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详见验收监测报告:yqh250728004)。
2. 无组织排放
- 抛光、机制加工工序颗粒物厂界无组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详见验收监测报告:yqh250728004)
(三) 噪声控制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振减振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详见验收监测报告:yqh250728004)
(四) 固体废物处置
1. 一般固废
- 金属边角料、次品、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金属沉渣年产生量(环评报告)共2.3723吨,设专用固废仓,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2. 危险废物
- 含油金属碎屑、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火花机油、废火花油机桶、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年产生量(环评报告)共1.8478吨(实际以转移量为准),设危废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四、 污染物排放总量
依据监测结果显示,废气粉尘(颗粒物)年排放量为0.00139吨,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00138吨,远低于环评控制指标0.0664吨/年。
五、 验收结论
项目实施遵循“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投产。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最小化环境影响。环境监测数据持续跟踪,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基于数据和措施,项目满足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审查评估后,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六、 后续要求
1. 强化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 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监管,按要求更新环保管理措施;
3. 规范归档验收资料,及时上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东莞市泰源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验收组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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