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参照生态环境部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相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宜丰国轩锂业有限公司年选750万吨锂矿石项目一期300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地点:宜春市宜丰县花桥乡(东经114°59'51.016″,北纬28°36'26.127″)
建设单位:宜丰国轩锂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选300万吨锂矿石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0月1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367082131
附件1:验收意见.pdf734.7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宜丰国轩锂业有限公司年选750万吨锂矿石项目一期300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pdf2.7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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