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金沙正大饲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沙正大饲料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正大农牧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金沙县五龙街道外寨社区。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11036 万元
建设规模:建设设计生产能力 18 万吨猪系列全价配合饲料
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 100 人,在厂区居住。项目内设有一个食堂,为本项目职工提供就餐服务。
生产制度:年工作 300 天, 日工作 8 小时
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 50104m2 ,总建筑面积 30811.06m2 ,建设内容包括主车间 3 座,原料及成品库 1 座,原料库 1 座,配电房 1 座,办公楼 1 座,食堂 1 座,宿舍楼 1 座,卸料棚 1座,宿舍楼 1 座,卸料方仓 1 座,五金库 1 座,维修车间 1 座,4 个筒仓及配套建设供水、供电、供气设施。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1576163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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