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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县城乡供水提升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禄劝县城乡供水提升改造项目(epc)261e7526-e2ff-4631-8878-6ca589147406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20.44% 自筹 % 贷款 79.56% 外资 %261e7526-e2ff-4631-8878-6ca589147406 | ||
| 建设规模: | 项目为禄劝县城乡供水提升改造项目,涉及禄劝县屏山、崇德、翠华、九龙、茂山、团街、中屏、撒营盘、则黑、马鹿塘、汤郎、皎平渡、转龙11个乡镇及2个街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取水构筑物、水处理厂、提水泵站、输配水管网、信息化设备及其配套建筑物。261e7526-e2ff-4631-8878-6ca589147406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0-28 15: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禄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6150024)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云南润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刘金泉 |
| 办公电话: | 15812102784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旭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芝若 |
| 办公电话: | 18988439208 | 移动电话: | 18988439208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500906001001 |
| 标段名称: | 禄劝县城乡供水提升改造项目(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1-04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20 09:30 |
| 开标地点: | 禄劝开标室1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7188.32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禄劝县城乡供水提升改造项目,涉及禄劝县屏山、崇德、翠华、九龙、茂山、团街、中屏、撒营盘、则黑、马鹿塘、汤郎、皎平渡、转龙11个乡镇及2个街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取水构筑物、水处理厂、提水泵站、输配水管网、信息化设备及其配套建筑物。(1)取水工程:新建取水口5个,分别为小板桥水库取水口、大河边水库取水口、红帽山龙潭取水口、以及铁厂龙潭取水口、转龙取水口。(2)原水输水工程:新建dn150-dn500输水管,管线总长约44.98km。(3)新建净水厂工程:新建6座净水厂,分别为新建迎春里水厂、半角水厂、新建马鹿塘水厂、新建龙海水厂、新建甲甸水厂以及新建兆乌水厂。(4)新建加压泵站工程:新建9座加压泵站,其中中屏泵站、皎平渡泵站、则黑1#泵站、则黑2#泵站为原水提水泵站:团山1#泵站、团山2#泵站、马鹿塘泵站、则黑泵站、团街泵站为清水提水泵站。(5)清水输配水工程:新建dn100- dn400配水管约340.9km,新建dn20-dn100入户管193.4km。(6)信息化系统:建设水厂信息化系统、泵站信息化系统、管网信息化系统。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本项目为禄劝县城乡供水提升改造项目,涉及禄劝县屏山、崇德、翠华、九龙、茂山、团街、中屏、撒营盘、则黑、马鹿塘、汤郎、皎平渡、转龙11个乡镇及2个街道。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4 家,并明确牵头单位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8.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8.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8.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5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8.6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 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7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1)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专业(给水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设备采购安装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人员要求: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备采购安装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注册在投标单位。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待建工程;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本年度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2)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可和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企业,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 (4)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待建工程;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本年度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5)设备采购安装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和本年度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6)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工程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拟配备的其他管理人员还需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 |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不做要求。 |
| 其他: |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4 家,并明确牵头单位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 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9.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 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需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0. 信誉要求: 11. 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2.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1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www.yncredit.gov.cn) 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14.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15.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16.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1-20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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