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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耿马县2026年者卖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6-02-14阅读: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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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耿马县2026年者卖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耿马县2026年者卖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85fe9ebb-b8b9-4793-9bcf-8960b81ef686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85fe9ebb-b8b9-4793-9bcf-8960b81ef686
建设规模:者卖项目区小流域总面积25.37km2,水土流失面积为19.73km2,治理面积为19.49km2,治理程度达98.80%。工程生产用地和生态用地各项治理措施具体布设情况为:梯田工程204.53hm2、保土耕作1098.69hm2、封育治理645.68hm2,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为准。85fe9ebb-b8b9-4793-9bcf-8960b81ef686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耿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2-14 0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0883-6121321
备注: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 2 月14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6年 2 月 24 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在临沧市领取,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灌区工程管理局经办人:罕园正
办公电话:1592547870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桓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王增尧
办公电话:13988371523移动电话:1398837152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900202600048001001
标段名称: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耿马县2026年者卖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2-2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3-06 09:00
开标地点:1号开标厅(耿马县)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868.67232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者卖项目区小流域总面积25.37km2,水土流失面积为19.73km2,治理面积为19.49km2,治理程度达98.80%。工程生产用地和生态用地各项治理措施具体布设情况为:梯田工程204.53hm2、保土耕作1098.69hm2、封育治理645.68hm2,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具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无在建承诺,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按提供虚假材料相关规定处理)。
业绩要求:
其他:1.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2.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拟任项目经理(b证)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须取得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投入本工程的其他人员应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劳资管理员、档案管理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等主要人员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劳资管理员、档案管理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本单位无质检资质或质检能力的,需将本项目施工质检工作委托第三方质检单位完成的,需提供与该第三方单位的委托协议和该单位的相关质检资质。 补充说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①合同约定的工程已经验收合格的;②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且暂时无法确定复工时间,经建设单位同意的;③工程已完工,因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未竣工验收,经建设单位同意的;④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建设单位同意办理变更手续的。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2025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之日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5.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无严重不良记录(提供查询到的上述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起止时间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联合体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7.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及《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现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收取保证金为:¥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根据《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登录项目工作台,进入我的投标项目,从缴纳保证金阶段进入到确认保证金界面,切换到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上传“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确认签名,保证金阶段显示变绿,缴纳保证金确认状态为“免缴纳”,即可上传投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03-06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四)《招标公告》.pdf2026-02-13 04: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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