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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a2429db5-7579-4292-8cea-6d3734cef6ff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a2429db5-7579-4292-8cea-6d3734cef6ff | ||
| 建设规模: | 9498.49a2429db5-7579-4292-8cea-6d3734cef6ff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2-14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3-2157203 |
| 备注: | 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以便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进行网上登录前,应当登录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在“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工具下载”中下载最新的“筑龙招标采购助手”,并正确安装该驱动程序,以保证ca证书能正常登录。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赵强林 |
| 办公电话: | 1878833654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益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永增 |
| 办公电话: | 14787558515 | 移动电话: | 14787558515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900202600015001001 |
| 标段名称: | 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2-28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3-18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1(市本级)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9498.49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燃气工程:新建 de110、de160中压燃气管道共计11.74千米,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新建片区内庭院燃气管道,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新建调压箱34座。2、供水工程:改造dn150供水主管道共计7.73千米,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改造生活给水“一户一表”的住户约2925户,包含给水入户支管的改造。3、排水工程:改造dn300、dn400污水管道共计8.00千米,dn150的污水支管改造共计14.63千米;dn400、dn500雨水管道共计8.13千米,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城;项目现场的周边情况:已具备项目实施条件。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级。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但须同时满足本条“(3)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的规定。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证书,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级。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以注册年份为准提供;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情况说明。(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信誉要求:①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②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信用情况且未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自行承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6.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但须同时满足本条“(3)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的规定。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证书,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 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3-18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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