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康市新型材料科技创新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汉阴县-2026-00373
项目名称:安康市新型材料科技创新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6,449.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新型材料科技创新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6,449.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6,449.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组合家具 | 办公设备采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6,449.00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交货。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新型材料科技创新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新型材料科技创新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出具声明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8日至2026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1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11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到汉阴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11楼)获取,联系采购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阴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汉阴县行政服务中心11楼
联系方式:18009159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汉阴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汉阴县行政服务中心11楼
联系方式:18009159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汉阴县经济贸易局负责
电话:18009159336
汉阴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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